3.具备机械性能试验设施、冲击试样的加工设施和测试仪器或有保障水平能力的分包关系。
4.由本企业进行无损测试时,应具备完好的与商品相适应的无损测试设施。
第十二条B级锅炉制造许可专项条件
技术力量需要
1.应具备足够的能将图纸转化为实质制造工艺的能力。
2.应配备有足够的专职检验技术职员。
3.无损测试持证职员中RT中级职员应不少于2人·项,UT中级职员应不少于2人·项。若无损测试分包时,RT、UT中级职员应至少各有1人·项。
4.持证焊工人数及项目应满足制造需要,一般不少于30人·项。
制造和测试设施
1.具备与制造商品相适应的冲压设施或有保障水平能力的分包关系。
2.具备与制造商品相适应的卷板机。
3.主车间的起吊能力应能满足实质制造商品的需要,一般应不小于20吨。
4.具备足够的与商品相适应的焊接设施,包含自动埋弧机,气体保护焊,手弧焊机等。
5.具备机械性能试验设施、冲击试样的加工设施和测试仪器或有保障水平能力的分包关系。
6.具备符合需要的弯管放样和测试平台。
7.由本企业进行无损测试时,应具备完好的与商品相适应的射线无损测试设施和1台超声波无损测试设施。
第十三条C级锅炉制造许可专项条件
技术力量需要
1.应配备有足够的专职检验技术职员。
2.无损测试持证职员中应不少于2名RT中级职员。若无损测试分包时,RT中级职员至少有1名。
3.持证焊工人数及项目应满足制造需要,一般不少于20人·项。
制造和测试设施
1.具备与制造商品相适应的冲压设施或有保障水平能力的分包关系。
2.具备与制造商品相适应的卷板机。
3.主车间的起吊能力应能满足实质制造商品的需要,一般应不小于10吨。
4.具备足够的与商品相适应的焊接设施,包含自动埋弧机,手弧焊机等。
5.由本企业进行无损测试时,应至少有1台完好的与商品相适应的射线无损测试设施。
第十四条D级锅炉制造许可专项条件
技术力量需要
1.无损测试持证职员中至少有1名RT中级职员。
2.持证焊工人数及项目应满足制造需要,一般不少于10人·项。
制造和测试设施
1.具备与制造商品相适应的切割、焊接、钻孔、弯管、卷板及机加工设施。
2.具备与制造商品相适应的成型机械加工设施。
3.主车间的起吊能力应能满足实质制造商品的需要,一般应不小于5吨。
4.由本企业进行无损测试时,应至少有1台完好的与商品相适应的射线无损测试设施。
第三章重压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
第一节 基本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请重压容器制造许可的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获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 具备A1级或A2级或C级重压容器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即拥有D级重压容器制造许可资格。如制造的重压容器设计重压<10Mpa,同时直径<150mm且水容积<25L,则无须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同样,制造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壳体和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也无须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制造不规则形状的承压壳体应报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决定是否需要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第十七条 重压容器质保体系职员
重压容器制造企业具备与所制造重压容器商品相适应的,拥有有关专业常识和肯定资历的下列水平控制系统责任职员:
设计、工艺质控系统责任职员。
材料质控系统责任职员。
焊接质控系统责任职员。
理化质控系统责任职员。
热处置质控系统责任职员。
无损测试质控系统责任职员。
重压试验质控系统责任职员。
最后检验质控系统责任职员。
第十八条 技术职员
重压容器制造企业应拥有适应重压容器制造和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职员。各级别重压容器制造许可证的技术职员应满足下列需要:
A 1级、A2级、C级和B1级许可证企业技术职员比率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10%,且具备与所制造重压容器商品有关的专业技术职员。
A 3级、A4级、A5 级、B2级和B3级许可证企业技术职员比率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5%,且不少于5人;具备与所制造重压容器商品有关的专业技术职员。
第十九条 专业作业职员
各级别重压容器制造许可企业中,制造焊接重压容器的企业,应具备满足制造需要的,且拥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持证焊工。
1.A2级、A3级和C级许可企业,具备不少于10名持证焊工,且拥有至少4项合格项目;
2.A1级、A5级、B2级、B3级许可企业,具备不少于8名持证焊工,且应拥有至少3项合格项目;
3.D级许可企业,具备不少于6名持证焊工,且拥有至少2项合格项目。
各级别重压容器制造许可企业,应具备满足重压容器制造需要的组装职员。
各级别重压容器制造许可企业,委托外企业进行重压容器无损测试的,应根据许可级别,配备相应的高、中级无损测试责任职员;由本企业负责重压容器无损测试的,应拥有相应的无损测试作业职员